18.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各层级教育培训系统要按照职能定位,落实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坚持多渠道、有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突出基层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内容,确保让从业人员达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实际效果。局层级一是借助“出发”平台,宣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中国中铁、局规章制度,持续提升依法合规理念;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认证和业务系统培训,在传统领域外增加新业态内容,多方面提升员工安全质量综合素质和能力,从源头打造高质量管理团队;三是利用子分公司半年度工作会契机,组织开展三级公司“关键少数”领导人员应知应会考试。子分公司层级一是围绕“关键少数”安全生产领导力和业务系统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规划;二是针对公司施工生产特点和新拓展业态,邀请行业、系统专家开展授课,以及开展现场交流研讨活动;三是利用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等专题会议,对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项目层级一是根据项目类型、风险工序、作业内容等合理制定培训规划;二是针对性编制培训内容,突出基层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安全知识;三是落实培训考核机制,培训不合格严禁上岗;四是强化日常培训,利用班前讲话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七)提升监督能力。安监系统要发挥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和纪检系统要履行好监督、再监督职责。各单位要深化监督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不断提升安全工作效能。
19.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国中铁、局管理系统提升实施方案要求,不断优化和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高专职队伍质量,一是子分公司要通过新招录土木工程、安全工程类专业院校毕业生和从成熟岗位转录进入充实专职安全队伍,并对新招录人员有计划地安排到技术岗位从事不少于2年的工作。至“十四五”末,项目专职队伍中土木工程、安全工程专业人员占比提升至80%;二是局继续优化安全生产资格和岗位能力认证机制,提升管理人员能力,并通过岗位任职资格考核,逐年淘汰不合格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子分公司要加大注册安全工程师取证奖励和津补贴力度,鼓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取证,不断提高项目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持证率。至“十四五”末,项目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畅通人才发展通道,子分公司要畅通安监专职人员职业晋升通道,让更优秀的人才进入专职队伍,同时提拔优秀专职人才到不同岗位上锻炼和成长,激发队伍整体活力。项目安全生产总监及从事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有技术管理工作经历,项目安全生产总监纳入领导班子管理。
20.强化协同监督工作。一是开展协同监督,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要积极组建党员安全督查岗、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年安质监督岗队伍,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纪检系统要充分发挥再监督作用,强化各业务系统安全职能的发挥,并做好有关责任追究工作。二是开展联合监管,各单位要落实分包队伍的联合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合约、人力、财务、安监等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将分包单位监管责任压紧压实。
21.严格考核和严肃问责。各单位要按照层级管理权限要求,深入推动安全生产考核,严肃事故事件问责,并做好结果应用。一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体系建设,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深化纵向监督考核与做好横向监督考核同步实施,形成“结果考核、过程评价”相融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各层级安委会要对成员部门、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2024年底前在原有事故考核基础上,各单位要推动将过程评价内容纳入业绩考核。二是建立跟踪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月度、季度、年度评估和即时考核,并通过总结反馈,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引导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问责,要坚持“严”的总基调,对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和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进行责任倒查,并监督子分公司严格落实,对未按规定落实追责问责的,提交安委会处理;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坚持“四不放过”,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坚持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先免后查”,坚持事故事件系统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