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 2月4日,在中铁四局五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经职工代表通过中铁E通手机端投票表决,《中铁四局2023年集体合同(草案)》获得通过。随后,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韩永刚和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邵刚分别代表行政方、工会方签订《中铁四局2023年集体合同》。
《中铁四局2023年集体合同》是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就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双方致力于建立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共同完成2023年局各项奋斗目标,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局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中铁四局2023年集体合同》的条款、签订、履行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了平等协商。《中铁四局2023年集体合同》对局及所属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
(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