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 5月29日,中铁四局四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新拟定的《本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讨论。近年来,四公司坚持把员工考核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抓紧抓实,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业绩导向,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2022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较同期提升15%,人工成本利润率较同期提升5%,人事费用率较同期降低2%。
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一张网”覆盖。四公司以“三项制度改革”为契机,聚焦“能增能减”目标,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员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决策及监督实施,通过定期汇报、过程纠偏、复盘总结等方式有效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先后出台完善《基层项目综合贡献度考核办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细则》《全员绩效考核和业绩评价实施办法》《基层项目政工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本部及相关单位员工考核办法》等多个制度文件,确保绩效考核对象100%全覆盖。科学设置考核内容、评价周期,营造以事实为依据的绩效考核氛围,促使每名员工努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将全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员工岗位、职务、职级、薪酬以及奖惩、培训、退出的主要依据,取消不合格人员绩效薪金和岗位工资晋升资格。建立绩效谈话反馈机制,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人员帮助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提升计划,使考核结果成为促进员工成长的“动力源”。2022年提拔的67名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着力加强分类管理,坚持“差异化”施策。公司对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岗”定责、以“岗”考责,“一人一岗”制定岗位说明书,“一人一表”设置经营业绩指标,与他们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业绩考核责任书》;优化经理层成员“基薪+年度绩效+任期激励+特殊奖励”的薪酬结构,大幅提高绩效薪酬占比至60%以上,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薪酬分配中的决定作用。对公司本部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采取书面述职、现场述职的方式进行考核,对排名后三名人员采取降薪、岗位调整等措施;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价由年度大检查考核、量化考核、民主测评优秀率考核三部分组成,考核结果与其绩效薪酬挂钩,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达到诫勉条件的中层干部,扣减其考核年度核定绩效薪酬的10%。公司对各单位岗薪制员工岗位、绩效工资系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调整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划分为上调、持平、下降三种情形,其中考核结果评定为“不称职”或在全公司排名倒数5名的列入淘汰计划。在工资结构中涉及绩效单元,各基层项目可向员工发放80%绩效,预留20%根据员工贡献度大小再次分配,赋予基层单位、本部部门自主分配权,形成单位间、单位内部员工间差异化分配格局。进一步落实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与机械分公司、盾构分公司等单位按年度签订经济承包责任书,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得分予以定量评定,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薪酬直接挂钩,作为综合考核评价依据。2022年8家专业分公司、事业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兑现480.05万元。
着力加强正负激励,聚焦“提效益”推进。围绕考核激励增活力这一目标,在进一步完善项目领导班子和岗薪制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项目超额利润考核、模拟股权、高额风险抵押等经营承包兑现等分配方式,全面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争先进位导向。2022年,对36个新开工项目按照“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下达“基本目标+奋斗目标”双目标成本控制指标,对企业贡献度排名前十的单位给予奖励共计116万元;对满足考核条件的16个项目进行完工兑现考核,其中13个项目奖励总额4883万元,单个项目最高兑现1629万元。坚持以效益、效率为衡量尺度,对在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给予专项奖励。2022年对区域经营、滚动经营有贡献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共485万元,对通过“双优化”实现过程创效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256万元,给予主诉案件胜诉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35万元,对取得26项科技创新成果的团队和个人奖励160万元,营造“谁付出、谁受益”的良好氛围。将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风险合规事件、违法违纪情况等性质严重的工作事项定性为否决类指标,加重红线指标考核处罚力度,对年度内发生红线指标被考核扣分的在评先选优、分档排名上一票否决,束紧各级管理人员红线底线“紧箍咒”。 崔辉 赵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