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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34-0038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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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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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建设项目作业人员禁止性行为清单摘编(十二)

专业工程篇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工程禁止性行为清单

  1.严禁“四员一长”人员未经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2.严禁无方案或未按批复后的方案施工。

  3.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施工。

  4.严禁劳务人员无项目带班人员带领单独上道作业。

  5.严禁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组织施工。

  6.严禁监理及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督人员未到场组织施工。

  7.严禁驻站(所)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设置不到位组织施工。

  8.严禁未探明地下管线、既有管线未按照方案迁改或进行有效防护动土作业。

  9.严禁机具、设备、材料未按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侵入带电设备安全限界。

  10.严禁私自拆除(损坏) 或攀越既有栅栏、防护网、通道门等既有设备设施。

  11.严禁在电气化区段攀登各类作业车车顶。

  12.严禁销点前不按规定对下道人员、工具、材料、设备实行全面清点。

  13.严禁施工现场防护员与驻站(驻所)联络员信号联络不通畅继续施工。

  房建工程施工禁止性行为清单

  1.严禁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作业。

  2.人工进行基坑(槽)开挖时,相邻作业人员操作间距应大于2米。

  3.严禁作业人员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逗留或进行其他作业。

  4.严禁喷浆作业和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咀口前方有人。

  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6.严禁超高、超长钢筋骨架无防倾覆的加固措施。

  7.严禁站在箍筋上绑扎钢筋或将方木、钢管、钢模板穿在箍筋内作为立人板。

  8.严禁将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

  9.严禁混凝土输送管道与模板支架和脚手架相连。

  10.严禁高度超过5m的竖向构件与水平构件同时浇筑。

  11.严禁作业人员攀爬脚手架或运料载具上下。

  12.严禁作业人员将安全带系在准备拆除的架体上。

  13.严禁待拆除部分起吊时人员仍留在拆除的架体上。

  14.严禁拆除的连接螺栓、穿墙丝杆、附墙支座、翻板等散件直接堆放或凌空抛物。

  15.严禁附着架及接料平台与外脚手架相连。

  16.严禁使用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7.严禁司机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施工升降机。

  18.严禁施工升降机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仍带病作业。

  19.施工升降机严禁超载运行。

  20.严禁未在使用前安装速差防坠器,严禁塔吊司机上下班不正确使用防坠器。

  21.严禁非工作状态下锁死回转机构、锁住臂架。

  22.操作室内,严禁遮挡影响视线行为,严禁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3.严禁从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24.严禁混凝土配重块重量不足且未用钢丝绳绑扎牢固。

  25.严禁施工人员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26.吊篮严禁超载,作业人员严禁超过2人。

  27.严禁吊篮未设置专用安全绳;安全绳未固定绑扎或与吊篮有连接现象。

  28.严禁上下交叉作业,地面坠落半径范围内未设置警戒区。

  29.在建筑物屋面上进行悬挂机构的组装时,严禁作业人员应与屋面边缘无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

  

  来源:局安全质量监察部(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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